医疗、生育保险政策问答四则
1、哪些单位和职工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?
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形式的企业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。
2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的?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》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,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%,职工按工资总额的2%,每月向地税征收机构缴纳。退休人员按工资总额的6%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,个人不缴费。
3、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,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如何进行列支?
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作总额作为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,缴费为0.8%,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以下渠道列支:1、国家机关、财政全额补助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,在单位综合财政预算中列支;2、财政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按比例纳入财政预算,差额部分在单位自备资金中列支;3、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单位自备资金中列支;4、企业在税前列支。
4、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住院如何进行报销?
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首先将其在外地居住的住址、联系电话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登记,并领取《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申请表》。然后在其居住的地方选定1到2家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就诊的医院,填报好申请表,通过当地她选定的医院和医保部门签署意见后,寄回来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备案。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,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单位报告,然后由家属或者是单位在其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其入院诊断证明复印件,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。出院后凭发票、住院费用明细及相关病案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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